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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解读江苏“营改增”试点工作
2014-12-04
2014年10月23日,省财政厅税政处副处长叶松走进访谈间,为广大网友解读江苏“营改增”试点工作。
主 题: 省财政厅解读江苏“营改增”试点工作
时 间: 2014年10月23日
嘉 宾: 省财政厅税政处副处长 叶松
[主持人]营改增是在我国步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央从统揽全局的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在我省营改增实施2周年之际,我们邀请到省财政厅税政处叶松处长,和大家一起解读营改增。欢迎您,叶处长!
[叶松]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叶处长,总听说营改增,营改增,那么营改增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叶松]营改增,顾名思义,就是将原来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说到这个话题,我首先分别解释一下增值税和营业税各自的特点。
营业税是一种流转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营业税起源很早,早在唐代就有所谓的“牙税”,“牙”是牙齿的牙,牙税就是牙行缴纳的税。所谓牙行,是为撮合买卖双方交易提供中介、鉴证等服务的机构,类似现代的贸易公司、鉴证公司,是典型的服务业。这也是最早的营业税雏形。目前,营业税是地方独享税,也是目前地方第一大税,约占我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8%,约占地税收入的40%。长期以来,营业税在组织地方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营业税有一个缺陷,就是“全额征税,道道征税”。也就是说,商品劳务流转的环节越多,重复征税问题越严重,某种程度上说影响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制约了产业分工细化。这也是世界各国较少开征营业税的原因所在。
增值税也是一种流转税,是对货物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额征税。1954年在法国开征,目前全球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最大区别是其“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特点,即通过成本的进项抵扣,只对货物或劳务销售额中没有征过税的那部分增值额征税。因此,增值税回避了对产业分工的影响,不论分工如何细化,仅仅对产业链每个环节的增值额征税,从而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对企业和市场的干预更小,更加凸显了税收中性和公平的原则。
我国现行税制的实质,简单说,就是对制造业主要征收增值税,对服务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开出的发票,可以作为下游的抵扣,营业税纳税人开出的发票则不可以抵扣。营改增,就是要解决制造业和服务业税制不统一的割裂局面,彻底改变二元化税制,让增值税覆盖货物销售和相关服务的全部环节,避免重复征税,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的有机融合和协同发展。
[主持人]营改增给我国税制带来如此深刻影响,对经济发展又有何作用?
[叶松]营改增对经济发展的直接影响是结构性减税,降低了绝大部分试点行业的税负水平,同时增加了下游制造业的抵扣,降低了制造业的税负。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营改增累计减税超过2700亿元,截至目前,我省减税超过280亿元。营改增更深远的意义在于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理顺了增值税抵扣链条,通过税制结构的变化,引导市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分工细化,充分发挥专业化分工带来的比较优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此外,营改增也将倒逼财税改革。目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部分收入,仍然完全归属地方所有,但这只是权宜之计,不是长久之策。长远来看,地方失去了主体税种,增值税中央和地方的分享比例也必须调整,这些都将倒逼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的重新划分,推动本轮财税改革向纵深发展。
[主持人]那目前我们营改增改革进行到了哪一步呢?
[叶松]我们江苏省是全国第一批营改增试点省份,紧随上海、北京其后,试点工作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试点行业最初为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1+6”),1是指交通运输业,6是指现代服务业的6个子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随着改革推进,试点行业不断扩围。去年8月1日新增广播影视业,今年1月1日新增铁路运输和邮政业,6月1日新增电信业。
截至7月底,全省试点行业纳税人29万户,累计入库改征增值税277亿元。从行业分布看,现代服务业24.6万户;交通运输业4.5万户;电信业689户。
[主持人]据我所知,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能给我们谈谈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吗?
[叶松]2012年,省政府成立了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从总体上组织部署试点工作,研究分解目标任务,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确保我省营改增工作稳步有序平稳推进。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统筹协调具体工作。
一是建立了省财政厅牵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横向联系机制,以及省、市、县三级财税部门间的纵向联系机制,以有利于平稳过渡和不影响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原则,统筹把握工作进度。加强监测和评估,深入分析“营改增”对试点行业影响,把握运行趋势,不断完善试点政策。
二是规范运行机制。学习借鉴上海经验,结合江苏实际,先后制定了营改增试点工作方案、营改增试点工作税收征管业务衔接方案、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等多个政策性文件,有效规范试点工作,确保了试点运行平稳、征纳关系和谐。
三是为了适应营改增不断扩围的需要,建立了行业扩围工作长效机制。由省财政厅牵头,通过搭建协商平台、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协调国税、地税两部门及时做好扩围行业的数据移交和征管准备工作,并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由省财政厅牵头,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地方税费委托代征机制。营改增后,原先在地税局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转为在国税局缴纳增值税,但依托于营业税和增值税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仍然由地税局负责征收,如果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不强,可能造成地方税费流失的漏洞。为了防止地方财政收入流失,我们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建立了地方税费委托代征机制,要求纳税人到国税部门代开发票的,其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由地税部门委托国税部门代为征收,既方便了纳税人,降低了纳税成本,又有效修补了营改增后地方税费征管的漏洞,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
此外,省级财政及苏州、镇江、泰州、南通等地还出台了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办法。前面提到,营改增后绝大部分试点企业减税,但还是有少量行业、企业税负水平有所上升。财政部门主动买单,制定了相关扶持办法,对这部分增负企业发放财政补贴,尽可能地降低改革带来的社会成本,最大程度争取试点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赢取了时间和空间。
我省营改增的工作做法在人民日报《内部参阅》、财政部《经济研究参考》上刊载,并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的批示肯定。
[主持人]营改增试点启动至今已有2年时间,从我省的实践来看主要成效是什么?
[叶松]首先是结构性减税的效果很明显。截至7月底累计减税251.5亿元。试点行业总体减税面达96.5%。其中,试点行业减税118.7亿元;下游行业抵扣减税132.8亿元。小微企业更是实现了税负普减。小规模纳税人100%减税,整体税负下降约40%,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其次,有力促进了我省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一是营改增减轻了企业负担,吸引了更多生产要素向服务业集聚,有力地激发了社会资本投资服务业的热情。截至7月底,全省共新增试点纳税人18.3万户,比试点初期增长高达167%。其中,12.2万户为新办企业,增幅为111%,较非试点纳税人增幅高出81个百分点。新办企业增加了更多就业机会,促进了民生改善,仅2013年就新增就业92.6万人。二是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一季度末,我省试点一般纳税人户数占比仅为9.3%,但其设备采购额占比却高达28%,投资力度明显高于非试点行业。这就说明营改增引导企业为了充分利用进项抵扣的特点,增加设备投资,加快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此外,营改增也强力带动了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营改增直接受益的是服务业,但对制造业“溢出效应”明显,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一是营改增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了下游制造业的进项抵扣,降低了制造业税负水平。二是激发了企业主辅分离的积极性。营改增前,由于辅业大都是服务业,面对制造业和服务业割裂的二元税制,主辅分离,有可能带来企业的总体税负上升。但是营改增后,辅业也是增值税纳税人,开出的发票可以用于抵减主业的应纳税额,主辅分离不会增加企业的税负。因此,有的企业将辅业外包,启动业务流程再造,整合借用外部专业资源,专心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向轻资产模式发展。有的企业将辅业分离,成立设计、物流、配送等专业性子公司,推动主辅业双线发展。无论是外包还是分业经营,都是进一步推动了产业分工细化,提高了全产业链的资源配置效率。
[主持人]那叶处长,你能对营改增的后续趋势给一个展望么?
[叶松]李克强总理5月1日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营改增工作将分为“五步曲”:一是2014年继续扩大行业范围;二是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四是完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配体制;五是推进增值税立法。根据总理的部署,营改增将不断扩围, 剩余行业,主要包括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以及生活性服务业,这都是比较难啃的硬骨头,比如房地产业、金融业,是地方支柱性产业,又关系到全社会经济运行成本,涉及利益群体较多,改革方案要极为慎重。这些行业营改增预计在2015年底前将全部启动,营业税也将退出历史舞台。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财政厅刘捍东厅长也对我省下一步营改增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要求我们一方面积极做好后续涉改行业的扩围,测算分析对我省相关产业和财政收入的影响,及时做好应对准备;另一方面,针对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的缺失,研究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培育地方主体税种,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完善的地方税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税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主线索,明确提出了财税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路径,并且从匹配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高度上进行战略布局。营改增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谋一域而促全局的重大改革,是本轮财税改革的起点,但绝对不会是终点。营改增揭开了财税改革的序幕,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以及预算体制改革、中央地方财权事权匹配改革等均已箭在弦上,引弓待发。我们有理由相信,自营改增开始,通过一系列着眼于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充分发挥财政税收调节经济、引导市场、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杠杆作用,必将推动国家更富强、社会更公平、民生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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